一、总则
1.为组织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学培养目标,根据学校设立教学质量校、教务科、学生三级监控的要求,制定我校文化课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管理规定。
2.我校文化课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由教学检查、听课、教学交流和综合评价等几方面工作组成。
3.教学质量监控的对象包括受聘承担我校文化课教学工作的所有教师;教学质量监控的环节包括备课、讲授、辅导、作业、考核和教学效果等教学全过程各环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依据和标准为教务科制定的《教师听课表》、《学生评教表》、《行政评教表》等。
4.学校成立的教学委员会负责教学质量监控的组织工作和教师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工作,由教务科具体承办测评工作。
二、教学检查制度
1.教务科派专人负责教学的常规检查工作。
2.每学期教研组按教务处的要求定期组织两次检查,检查本学期上课教师的教案、授课进度、作业批改情况表等。
3.教学委员会每学期不定期抽查教案、作业,期末对考试、考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学生满意度评价不合格的教师进行诊断性听课,帮助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对具有创新性且富有特色的授课,将在全校范围内推广观摩并进行总结。
三、听课制度
1 、学校领导干部,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重点,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2 次,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或自行安排;
2 、教务科负责人要经常性听课;
3、教师相互间听课每学期不少于4节;
4、教研组长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听课、评课活动,并做好课后评议和反馈工;
5、听课人员在听课后,应及时填写由教务科统一制作的听课卡,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务科,对被听课教师教学情况的基本评价及意见和建议及时口头反馈给被听课教师。教研组要及时组织评课活动,教务科及时将听课情况进行汇总。
四、教学交流制度
1、各教研组每周至少开展教研活动一次,探讨教育教学问题,研究教学
纲、教材、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并做好记录。
2、每学年撰写一篇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
五、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制度
1.教师评教,每学期期末,教研组长将本学期各教师填写的听课表、及学生反馈的意见汇总上报教务科。
2、行政评教,每学期由学校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评教小组,通过了解教师教学能力、教学态度、教学态度、教学校效果,收集学生反映, 期末对各任课教师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3、学生评教,每学期由教务科组织各班部分学生进行评教,全面收集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评价及反应,由学生给教师综合评定打分。
4、每学期最后一周,教务科根据每位教师的综合评定结果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教研组长应向教师本人反馈测评结果。